关于开展全省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网信办、社会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网信办、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委网信办、省委社会工作部决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扣我省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聚焦网络平台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针对省内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等各类网络平台,集中清理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和账号,维护志愿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公信力,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二、工作模式
坚持推行差异化管网治网工作模式,充分考虑各市(县)互联网基础资源禀赋存在客观差异、日常管理侧重各有区分的实际情况,须紧密结合属地行业生态特点,针对性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各市(县)要集中核心工作力量,聚焦用户基数大、流量层级高、依托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开展运营的头部大型平台,针对属地账号的突出风险点进行问题深挖、核查处置。二是互联网平台资源较为集中的海口、澄迈两地,要压实平台主体管理责任,对照整治重点问题类型逐项攻坚治理,从严查处相关违规信息。
三、整治重点
在中央网信办、中央社会工作部明确的7类整治重点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加2类(第7、8类)整治重点内容,重点清理处置以下9类涉志愿服务违规信息及相关网络账号。
1.以各种形式售卖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
2.违背志愿精神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快速获得志愿服务时长;以参观研学、在线答题、捐书捐物、购买助农产品等非志愿服务活动或以截图发朋友圈、AI生成图片、拍照打卡等未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的行为,宣传可以获得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的信息、短视频等。
3.容易误导学生和家长的相关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团、入党对志愿服务时长数量有硬性要求的虚假宣传,鼓吹志愿服务时长与各类评先评优、升学入职挂钩的不良宣传等。
4.为各类商事活动招募志愿者,或有偿招募安保员、后勤人员等所谓的“志愿者”。将营利性活动包装成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
5.假冒、仿冒“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官方账号误导社会公众。
6.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品牌推广、产品销售、商业展示、商业演出等行为中使用志愿服务标识。
7.冒用“志愿海南”微信小程序名义,发布不实信息、诱导用户跳转非正规链接、违规采集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个人敏感信息等。
8.以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或开展海南自贸港涉外志愿服务为噱头,虚构各类志愿服务岗位,发布不实招募信息,借机牟利的虚假宣传内容。
9.其他以“志愿者”、“志愿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等名义,在网上开展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或发表的不当言论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专项整治重点逐项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完善问题共享、联合研判、协同处置等工作流程,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针对非属地大型平台,社会工作部门要对违规信息线索进行研判定性并明确处置意见,网信部门主动配合做好线索梳理汇总、上报推动处置等工作。针对属地小型平台,网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工作部门归集志愿服务领域违规典型关键词组,督促属地平台健全内容全流程安全审核机制,对“志愿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证书”等重点关键词设置专项筛查规则,督促指导平台全面深入排查发现的存量违规信息和账号。
(三)及时总结成果。对查处的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负面典型,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7月15日




